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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冬春季百日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邹城市公安局城前派出所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态势,不断扩大涉网犯罪打击战果,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月11日,邹城市公安局城前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高女士(化姓)报警,称其在网上刷单被骗,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立案侦查,对案件线索进行仔细分析研判。在对涉案账户进行梳理时,发现广东省广州市的梁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其活动轨迹后,城前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跨越3400公里,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帮信”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获。
押解回邹

嫌疑人梁某某到案后,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办案民警衣不解甲,立即押解犯罪嫌疑人返程,经过长途奔波,于次日顺利押解回邹,圆满完成抓捕任务。
返还资金

4月1日,邹城市公安局城前派出所将追回的23000元被骗资金依法返还给高女士,高女士对办案民警迅速破案的工作态度由衷的表示感谢。同时,民警对高女士进行了反诈骗知识的宣传,提醒其今后不要轻信所谓的零投入、高回报的刷单套路。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刷单”是违法行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公平、诚信”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网络刷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经营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网络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刷单”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刷单”诈骗的套路?
(一)分析潜在对象,广泛撒网。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目标群体多为学生、自由职业等时间充裕或者低收入人群为主。骗子会在这类群体喜欢用聊天、交友APP,各类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兼职刷单的信息,或者以加好友、套近乎来博取信任,为后续骗取被害人钱财铺路。
(二)分享赚钱渠道,引你上钩。骗子会分享刷单APP或是刷单福利群给被害人,当被害人看到其他“群友”分享的“刷单”经验,看到他们都能获得一定收益时就很难不心动。需要注意的是在学生群中,这种手法屡试不爽。
(三)伪造交易数据,骗你继续投钱。“刷单”骗术的一贯套路就是:首先要求被害人转几十元、到后来就变成几百元、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一开始可能还会有小额的返利,但当被害人吃到甜头之后,转账金额不断上升,当达到一定数额,系统就会锁定不让被害人提现,而实际上,被害人的钱在后台早已被转走了。
(四)最后压榨,转移资金。当发现无法提现时,对面的“客服”会告诉你:你的账户存在异常,已被冻结,需要再充值一笔钱才能解冻。这个时候,如果你信以为真,那对方在拿到钱之后就会立马切断与你的联系,并且转移走你的资金。
整理发布:邹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