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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邹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徐志波的提请,于2021年6月18日表决通过,任命:
吴 兵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新明、朱义东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邵德运、朱德强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8日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市长杜庆节的提请,于2021年6月18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高凤军的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8日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晋春的提请,于2021年6月18日表决通过,免去:
王旭东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兵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成果的邹城市人民法院矿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8日
来源:邹城外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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