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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邢某某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转载 邹城网2021/03/23 22:59: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作者:邹城市公安局 52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大束镇凰翥村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火势随风蔓延。

     接报警后,森警大队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对着火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身为护林员的邢某忠携带火柴、香烟上山,点烟后将未燃尽的火柴随手丢弃,不慎引燃干枯的野草,火势随风蔓延引发森林火灾。民警快速出警处置,幸未造成人员伤害。

   “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林区抽烟,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在接受市森林公安民警调查时,嫌疑人邢某忠对自己失火烧山的行为后悔不已。

  嫌疑人邢某忠到案后,主动交代其违法犯罪行为,对抽烟过失引发山火供认不讳。因其在林区内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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