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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站东派出所组织警力辖区开展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排查至天福家园小区一处储藏室时发现,内有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大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对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民警立即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孙某某依法传唤至站东派出所,并在第一时间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现场予以扣押。

嫌疑人孙某某到案后,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依法扣押烟花爆竹共9类,合计53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现已妥善保存准备集中销毁。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销售烟花爆竹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若发现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110举报。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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